跨境电商零售属于跨境交易新模式,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需求,国家监管部门为了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发展,不断出台监管新规定,完善监管模式。

监管要求新,存在侧重商业自由、忽视国家监管政策的风险

进出口监管要求是国家根据整体监管需要而制定的,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体现国家进出口监管态度和发展趋势。

跨境传统贸易货物进出口业务中,企业专注于自身熟悉的领域。熟悉国家对行业发展的政策,了解进出口货物监管重点,意识到国家监管政策会影响货物进出口监管宽严程度。他们会密切关注国家监管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进出口经营策略,顺应国家监管趋势。

跨境电商零售属于跨境交易新业态,正式纳入国家监管时间不长,没有大量案例经验可让企业借鉴学习。跨境电商零售经营者通常精于互联网先进技术和思维,熟悉现代资本运作,是跨境交易新业态的创新者,他们在经营中会产生跨境商零售不同于跨境传统贸易,应多便利少监管的想法,存在对国家监管政策疏于关注的风险。

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应认识到跨境电商零售新业态是基于国内互联网技术应用、消费市场、物流配送、生产制造等条件发展起来,是国家整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国家监管之下经济发展创新的新业态,单靠企业自身创造不出来,企业应紧密立足本地化条件,顺应国家发展大势,才能继续壮大发展。企业应认识到,跨境电商零售还处在成长期,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并被纳入监管,将得到长期合法引导和合理支持,应主动认识监管、接受监管、适应监管,避免以纯商业思维看待国家监管执法行为。

跨境电商零售是国际商品交易的一种新形式,不是简单的商品交换和物流配送,会影响全球经济的平衡和发展,影响国家监管态度,特别随着规模越来越大,影响将越来越明显。企业应及时掌握国家对跨境电商零售支持发展的态度,全力支持国内商品走向国际市场,拉动国内产业发展壮大,适度支持国外优质商品进入国内消费市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应认识到跨境电商零售不同于国内商品交易的国内电商,会受到国家进出口监管态度的影响,应了解进出口监管基本规定,特别要知道商品通关存在的风险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进口国(地区)和出口国(地区)的监管差异,避免以国内电商思维错误对待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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