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办理海关备案。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属于参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当备案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当发生丧失主体资格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时,应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办理备案登记后,将在海关信息化系统中建立唯一主体标识,参与后续商品进出口通关事务,接受海关监管,形成进出口通关监管底账。海关会将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纳人海关信用管理,根据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涉及的进出口通关记录,评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的通关管理措施,让守法企业享受通关便利、违法企业接受严格监管。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如实传输交易电子信息。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路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当向海关传输交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直购进口模式下,邮政企业、进出境境快件运营人可以接受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委托,在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实时传输交易电子信息;开放物流实时跟踪等信息共享接口,加强对海关风险防控方面的信息和数据支持,配合海关进行有效管理。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是跨境电商零售电子信息的实际控制者,应实时向海关传输电子信息,对向其他跨境电商零售企业提供交易平台服务的,应根据跨境电商零售企业交易如实传输交易电子信息,确保电子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不能配合跨境电商零售企业造假并传输电子信息,避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确保交易真实性。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建立商品质量安全等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商品质量安全以及虚假交易、二次销售等非正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对交易真实性和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身份信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认证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是跨境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和规则建立者,应从交易模式上确保跨境电商零售交易真实可靠,避免存在虚假交易、二次销售等非正常交易的模式漏洞。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可在用户注册时通过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认证消费者身份信息,或者在每次交易时进行认证,确保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准确,避免消费者身份信息虚假失效危及交易真实性。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承担税款代收代缴责任。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可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代消费者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税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在跨境电商平台实现进出口税款代收代缴功能,在商品交易前告知消费者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进出口税款,在消费者支付价款时预估进出口税款并收取价款,在商品通关时从预收价款中向海关缴纳税款,从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模式上确保承担好税款代收代缴责任。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配合海关监管。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发现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应当及时主动告知海关;涉嫌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参与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应配合海关调查,开放交易生产数据或原始记录数据;应当接受海关稽核查。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全面掌握海关监管规定,规定,知道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依据和标准,实时监控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情况,评估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守法程度和违法风险,发现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应当及时自动告知海关,配合海关调查和处理,清除害群之马;作为境内涉及报关业务的企业,应配合海关稽核查,阶段性接受海关风险评估,及时堵塞存在的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漏洞,确保跨境电商平台长期守法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