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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特征及商标专用权的特征

商标专用权特征
2026/05/13
商标财税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与服务的核心标志,不仅具有自身独特的属性,其注册后获得的专用权也具备明确的法律特征,这些特征既界定了商标的核心价值,也规范了商标专用权的行使与保护范围,以下详细阐述商标及商标专用权的具体特征。

商标的特征及商标专用权的特征

1.商标具有的特征

(1)显著性指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

(2)独占性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许可,他人擅自使用即构成侵犯商标权。

(3)价值性指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可以有偿转让。

(4)竞争性指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2.商标专用权的特征

商标专用权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根据商标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并对其予以保护的立法准则。商标专用权包括商标使用权和商标禁止权两个方面。

(1)商标权是由国家确认的一种权利,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机构有权受理、审查、批准商标权。

(2)商标权具有专有性,又称独占性或垄断性。

(3)商标权具有地域性。一国核准的商标,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产生效力。

(4)商标权具有时效性。在我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商标权人如果希望继续使用并得到保护,须在到期前半年内办理有关续展手续并缴费。商标续展的次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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