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与离岸账户相关介绍
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简称。该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将各类进出口业务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国家职能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企业可以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

电子口岸目前有中国电子口岸和各个地方的电子口岸。中国电子口岸是国家进出口统一信息平台,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将分别掌管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的口岸公共数据中心,为各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跨部门、跨行业的行政执法数据联网核查,并为企业提供与行政管理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联网办理进出口业务的门户网站。
目前,中国电子口岸已经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家税务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执法部门联网,提供了海关报关、加工贸易、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等业务功能。中国电子口岸目前主要开发全国统一的执法功能和网上备案、数据报送企业办事业务。现在各个地方都在建设各个地方的电子口岸。
离岸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国家或地区以外开设的银行账户。相反,位于存款人居住地的银行账户则称为在岸银行账户或境内银行账户。客户可以从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而不受本国的外汇管制。例如,公司在英国注册,但在我国香港某银行开立账户,该账户为离岸账户;公司在英国注册,但在中国招商银行开立账户,该账户为离岸账户。
目前,国内可以开立离岸账户的银行有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
共同申报准则
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简称“AEOI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及维护诚信的纳税税收体制。“AEOI标准”包括《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及其释义。
《共同申报准则》的本质是为了在全球抵制偷税漏税,而在不同国家进行自动报告财务信息。
例如,A国和B国采纳《共同申报准则》之后,A国税收居民在B国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B国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B国相关政府部门,并与A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A国税务部门将掌握A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在正式实施《共同申报准则》后,一些投资者常用的离岸金融工具将作为信息而被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