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支出借贷业务及汇兑损益核算
企业日常经营会产生各类外汇支出,同时可依规办理外币借款业务,依规把控支出形式与借款特点,按准则完成相应账务核算。

1、外汇支出核算及账务处理:
外汇支出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经常性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汇付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据以自有外汇支付或向经营者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支付。
2、短期外汇借款核算:
涉外企业向有外汇经营权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取得的外汇借款。
外汇借款的特点
由上述外汇借款的种类和偿还方式可见,外汇借款相对人民币借款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1)外汇借款必须用外汇偿还,并用外汇支付借款利息。
(2)外汇借款以美元作为借贷核算货币。如采用其他货币,需要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美元入账。特殊情况经银行批准也可以用其他货币作为借贷核算货币。
(3)外汇借款实行浮动利率和支付承担费的办法。银行的短期外汇贷款按浮动利率计收利息。
短期外汇借款核算规则
涉外企业从银行借入的偿还期在1年以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的外汇借款,为短期外汇借款。
3、长期外汇借款核算:
长期外汇借款核算规则
长期外汇借款是涉外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外币借款。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的列支应区别不同对象和发生时间进行不同账务处理。
涉外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外汇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和归还本息情况,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核算,贷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减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本账户应按借款单位、借款种类和不同的币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4、汇兑损益核算:
汇兑损益也称汇兑差额,是指企业在持有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期间,由于外币汇率变动而引起的外币货币性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发生变动而产生的差额,或在货币兑换中发生的差额。
汇兑损益是指用记账本位币按照不同的汇率报告相同数量的外币而产生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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