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连(LianLian)官网首页

出口货物退免税定义计税规则与办理条件

出口退免税出口退税出口退税规则
2026/05/27
外贸财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免”是指免除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抵”是指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顶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是指未抵顶完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按规定予以退还。

(2)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后,按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货物的退(免)税业务,由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1.出口退税的税率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采用与增值税征税率不同的税率体系,且没有征税率的规定。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率采用与消费税征税率相同的税率体系,即同一应税消费口的消费税征税率与退税率相同。

综上所述,出口退税率为13%、10%、9%、6%、0五档。

2.退(免)税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退税,是对已征税的出口货物退还其已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税的出口货物则不能退还上述税额。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所谓报关离境,即出口,就是货物输出海关,这是区别货物是否应退(免)税的主要标准之一。凡是报关不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上做何处理,均不能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的货物。

现行外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销售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货物的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出口货物销售价格一律以离岸价(FOB)折算人民币人账。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税。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退税与出口收汇核销挂钩可以有效地防止出口企业高报出口价格骗取退税,有助于提高出口收汇率,有助于强化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出口货物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退税。否则,不予办理退税。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