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2026/05/27
外贸财税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1)以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关税完税价格。
出口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以 FOB 价格为基础:关税完税价格 = FOB ÷ (1 + 出口关税税率)
以 CIF 价格为基础:关税完税价格 = (CIF - 保险费 - 运费) ÷ (1 + 出口关税税率)
以 CFR 价格为基础:关税完税价格 = (CFR - 运费) ÷ (1 + 出口关税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税收、费用不计人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出口关税。
②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即出口货物的运保费最多算至离境口岸时止)。
③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2)出口货物海关估定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②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③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④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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