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规则
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与出口货物一样,按照税法规定,享受退(免)税优惠。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分类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分为以下三种;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对外贸企业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照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
对其他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则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计算(退)消费税。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企业范围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企业范围:一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商业企业、工贸企业;二是特定出口退税企业。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外轮供应公司等。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条件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条件。
取得《税收(出口产品专用)缴款书》《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消费品虽具备出口条件,但不给予退税优惠,如禁止出口货物等。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算
1.退税率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基本上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所以一般来讲,实行本环节免税,即可做到出口商品不含消费税,但对外贸收购出口仍实行退税办法,退税率与消费税的税率相同。
2.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第二,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征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方法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不予免税或者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
4. 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免征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免征消费税。
(3)国家特准可以退还或者免征消费税的消费品主要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中国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以后运出境外,作为境外投资的;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出口的;对外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远洋国轮,并收取外汇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所承接的修理、修配业务的。
(4)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5)子午线轮胎可以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不征收消费税。
(6)边境居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规定范围以内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7)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进口物资,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8)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和原料消耗的自产成品油,用外购和委托加工回收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可以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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