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PACKING LIST)

与外贸发票对应,性质一样,主要用于说明货物的包装情况,如品名、数量、包装方式、毛重、体积。视产品类别的需要还可以加上其他详细说明,如净重等。

格式与发票相仿,只是不需要注明货物价值。通常也需要若干正本和副本。

大部分情况下,装箱单和发票是需要同时出具的。应用也非常广泛。

外贸单证

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船开前或不迟于船开当日,由发货人出具给收货人的装船情况通知。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下列内容:收货人(Consignee)、发货人(Consigner)、货物名(Goods)、提单号(B/L Number)、集装箱/铅封号(Container/seal Number)、船名(Vessel Name)、航次(Voy)、目的港(Destination Port)、起航日(ETD,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和预计抵达日(ETA,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等项目内容。

特别是在FOB条件下,装船通知是客户及时办理海运保险的依据,所以不可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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