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退让策略是一种在起始两步让完全部可让利益,三期赔利相让,到四期再讨回赔利相让部分的谈判策略。这种让步策略在谈判中是最富有戏剧性的一种策略,也是具有特殊性的一种策略。

这种让步策略的特点是:果断诡秘,又具有冒险性,是一种具有很高技巧的让步策略,只有富有谈判经验的人才能灵活运用。这种策略首先从另一个角度进行讨价还价,以收回不该让的部分利益,换取自己所需的部分。然后,再果断地让出绝大部分可让利益。二期让步时,再让出一小部分利,使已方可让的利益全部让完。三期时,并不消极地拒绝,而是诱惑性地让出本不该让的一小部分利。

这种让步策略的优点是:首先,对方一旦“上路”并为洽谈付出了代价,再借口某种原因,从另外一个角度调回自己所需的利益,就容易促成和局了。其次,由于开始两步即已让出了全部可让的利益,因此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往往会使陷入僵局的洽谈起死回生;如果前两部分让利尚不能打动对方,再冒险让出不该让出的利益,这样就会产生一种诱惑力,使对方沿着己方思路往前走。这种让步策略的缺点是:首先,在四期向回讨利时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导致谈判的破裂。其次,由于开始两步就已让出了己方全部可让的利益,会导致对方的期望增大,这在心理上强化了对手的议价能力。最后,三期让步时让出了不该让出的一步,如果在四期不能讨回,就会损害己方的利益。

这种让步策略一般适用于陷于僵局或危难时的谈判。由于已方处境危险,又不愿使已经付出的代价付诸东流,因此不惜在初期就大步相让,并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挽救谈判,以促成谈判的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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