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谈判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交易谈判合同订立可分为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签订合同五个环节。其中,不可缺少的是发盘和接受这两个主要环节,也是合同成立的要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避免此后解决合同纠纷缺少证据的局面发生,国际、国内的买卖一般在协议达成后都会签一份书面的正式合同。

(二)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买卖双方经过交易磋商,一方的发盘或还盘被对方有效地接受后,就算达成了交易,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合同关系。买卖双方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下来,以便于执行。这就是所谓签订合同,又称为“签单”。

(三)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或称“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来讲,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不能脱离合同成立的时间而独立确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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