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范围

本类共有5章,包括除特殊情况外的所有种类的活动物以及经过一些简单加工的动物

2.归类要点

对于动物产品的归类,其关键是根据加工程度判断是可以归人木类的简单加工,还是度自人后面其他类(如第四类)的深加工,其中最容易与本类的食用动物产品发生归类混淆的是第四类第16章的商品。

例如:“用盐腌制的咸鸡”应归入品目0210,而“油炸鸡腿”,经查第2章的品目条纹与章得知、其加工程度已超出第2章的范围,因此应归人品目 1602。

3. 归类时应注意的问题

(1)供人食用的杂碎(如头、脚、尾、心、舌),如果是和供人食用则归入第2章,不适合供人食用(如因保存不善导致变质)则归人第5章。例如:新鲜的猪脚应归人品目0206,

(2)专供制药用的杂(如胆、肾上腺、胎盘),如为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临时保藏的,归人品目0510;如经干制的,则归人品目3001。

(3)既可供人食用又可供制药用的杂碎(如肝、肾、肺、脑、胰腺、脾、脊髓)的归类方法:临时保藏(如用甘油、丙酮、酒精、甲醛、硼酸钠临时保藏),以供药用的,归人品目0510;干制的归人品目3001;其他如果适合供人食用则归入第2章,不适合供人食用则归人第5章。

(4)根据第2章章注二的规定,动物的肠、胱、胃或动物血必须按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归人第5章(动物血如果符合品目3002的规定,则归人品目3002),但其进一步加工品仍归人第16章。例如:新鲜的猪大肠不能归入品目0206,应该根据该章注的规定归人品目0504.

(5)未炼制、不论是否供人食用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属于品目0209,但如果是经过炼制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则归入1501或1503。其他未炼制的动物脂肪(如牛肪)应归人第15章。

(6)第2、3章产品不包括经煮”的产品,但下列情况除外:第2章产品加工成粉过程中的“蒸、煮”,第3章的鱼在熏制过程中的“蒸、煮”,第3章“蒸、煮”的带壳的甲壳动物。

(7)第2、3章产品的加工方法包括“熏制”,但仅限于第2章产品和第3章产品中的鱼类。而第3章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在“熏制”时应归人第16章.

(8)有些商品名称中带有“鱼”字,但是在生物学分类体系中并不属于鱼类,不能按鱼归类,面应该分别按其生物类属归类,归入哺乳动物、爬行动物或软体动物等所属的品目。

(9)黄药是指作为中药使用的动物体内结石,包括以下几种:牛(牛胆结石)、猴枣(猕猴内脏结石)、其他黄药。

4.实例分析

(1)冻整鸡:0207120000。

(2)装人肠衣的熏腌牛肉(未经绞碎、未经调味,供食用):0210200090。

(3)干的猪晞筋(500克/袋):0210990090。

(4)熏制的大西洋鲑鱼:0305411000。

(5)水煮过的龙虾(未去壳,冻的):0306110000。(6)草莓果粒酸奶(125克/瓶),0403100000。

(7)全脂奶粉(脂肪含量23%,未加糖,450克/袋):0402210000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