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经过磋商,就货物买卖的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如果签订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自然人,则必须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神志不清、未成年人等不具备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如果签订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法人,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合法组织,有关业务应当在其法定经营范围之内。而且签订外贸合同的企业法人应该是拥有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没有取得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委托有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代理签订外贸合同。

3.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共政策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必须体现公平原则,买卖双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互利的、均衡的。

4.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从本质上讲属有偿合同,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获得合同利益的同时,必须付出对价。无对价或约因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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