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在我国发展已经逐渐成熟化,随着我国税收征管规范化、现代化、法制化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国内外的交易形势演变的日益复杂化的情况下,这不仅对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提醒企业要做好税收管理工作,这也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个人进出口项目的重要环节。那么对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首次的出口退税应如何做好备案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在部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6号通知),个人在首次申报出口退税(免税)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信息,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


所提供的资料包括:


第一、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必须选择一个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填写。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加盖备案登记专用印章。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登记证书。


第四、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要提供第二、第三的资料。


第五、主管税务当局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预先准备上述处理材料,通过申报软件收集申报信息,生成退税(免税)记录电子报关数据,并将有关信息和电子报关数据提交税务主管部门处理。


最后,需要提醒各位相关的外贸人士,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合规,对各项税法的管理会越来越严格,希望各位相关人士不要心存侥幸。而且,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只有顺应政策才能获得长期发展,偷税漏税将会被法律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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