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暂时缓办纳税手续进境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海关监管制度。我国加工贸易保税制度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本质特征:
(1)保税设立。企业只有依法向海关申报开展加工贸易的有效批准文件和保税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以及拟进出口的保税加工货物的贸易方式、单耗、进出口口岸、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原产地、进出口期限等资料,海关才会办理电子化手册或者电子账册。
(2)纳税暂缓。纳税暂缓可以说是众多涉外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最基本的动因。由于进口环节暂缓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企业可以少占用相当数量的现金流,可以用“小钱办大事”。
(3) 监管延伸。海关保税加工货物监管延伸性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时间延伸性。保税加工的料件在进境地被提取,不是监管的结束,而是海关保税监管的开始,海关一直要监管到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为止。二是地点延伸性。保税加工的料件离开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后进行加工、装配的地方,都必须是海关监管的场所。三是期限延伸性。准予保税的期限是指海关批准报税后在境内加工、装配、复运出境的时间限制。海关规定企业要将在一定期限内的进出口情况向海关申报核定。例如,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 30 天内向海关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