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I体系以数字作品在线版权登记的创新模式为基本手段,为互联网上的数字作品分配永久的 DCI码、DCI标,颁发数字版权登记证书,并利用电子签名和数字证书建立起可信赖、可查验的安全认证体系,从而为版权相关方在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确权、授权和维权等提供基础公共服务支撑。

通过对每件数字作品版权赋予唯一的DCI码,可使互联网上所有经过版权登记的数字作品都具有一个唯一的身份标识,通过该DCI码的查询和验证,即可达到确认作品版权的真伪、明确数字作品的版权归属的目的,从而实现数字作品版权的网上监测、取证、维权等工作,达到版权保护的目的。

将DCI在版权运营平台或者终端上的具体图形化    为DCI标。该标采用封装技术将版权信息在前端进行直观展示,并且通过解析技术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信息数据库相关联,实现互联网上数字作品版权信息在线识别与验证。电子化的版权登记证书采用加密技术与电子签名技术将权利人、作品名称、版权信息及DCI码等封装成数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通过该证书的验证机制,可以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实现作品版权的自动核查,服务于电子政务、商务中的版权查验需求。

DCI体系以DCI标识、验证、特征提取和监测取证等技术为核心支撑,通过系统化的集成应用平台构建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DCI体系具有三大基本功能: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版权费用结算认证、监测取证快速维权。综合支撑建立起包括版权确权、授权、维权在内的全流程版权综合服务体系,并且与现有互联网版权运营平台进行嵌入对接,以嵌入式服务方式实现一体化服务。通过DCI体系,社会各相关方可以方便地查验作品的权利人和权属状态,确认作品版权的真伪,为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通过DCI体系的版权费用结算认证和监测取证快速维权,建立中立、公正、透明的第三方版权费用结算和版权利益分享机制,将有效解决困扰创作者和产业界的权利归属难以厘清、透明结算难以实现、盗版侵权难以遏制的难题。

DCI体系是以技术标准为引领、模式创新为动力、技术创新为支撑、机制创新为保障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DCI体系是我国自主创新、自主可控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创新体系,该体系可作为我国互联网版权治理的基础设施,对我国构建和维护网络版权秩序、掌握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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