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外贷”业务是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境内银行为境内公司的境外投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境内公司反担保境内银行,最后境外银行给境外子公司发放相应贷款的行为。

在这种业务中,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在对外担保额度内时无须逐笔审批。因此,和其他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内保外贷”业务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的贷款用途不限,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

外保内贷是境外公司向境外机构申请开具融资性的担保函,出现这个业务的前提是人民币没有实现可自由兑换。外保内贷目前并不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中资企业获得所在地外汇局批准后可在额度内进行外保内贷。如果需要履约,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满足投注差的要求。

比如香港公司在境内有一个子公司,因为有个项目需要人民币的贷款,但是这个公司在香港有大量外币存款,由于各种原因就是有钱进不来,怎么办?

一个国外公司在中国急需一笔资金,其在海外有大量存款,但是在中国审批需要一定时间,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银行设计了外保内贷这样的业务为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

境外企业将境外资金或者授信额办理相关手续(如存入银行离岸中心)之后,由银行离岸中心出具担保函给境内分行,而分行收到这个担保函,就可以为境内企业提供人民币授信。

通过这样的外保内贷的业务,可以借助境外公司的协议,支持境内公司的发展,境外公司在享有较高授信的情况下,作为境内授信的担保条件,境外资金无须汇入境内,免除资金退出时面临的不确定因素。

以上就是两种业务的含义,希望能够帮助各位卖家,祝卖家们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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