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活动中,谈判的双方或多方都有着一定的共同利益,但他们之间也存在商业利益的冲突。应该承认,在商务活动中,无时无刻不充满矛盾和冲突,而谈判的关键,就是我们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来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
在买卖合同中,一般都有单独的条款来规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如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请专家或双方信任的第三者进行调解;如果还不能解决合同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争议提交指定的仲裁机构来进行裁决。即使当事人不约定仲裁条款,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但是,一般来讲,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都不情愿采取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或诉讼来解决,因为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使得合同的任何当事人对争议的解决失去了控制。这些解决争议的方法作为防备措施,只不过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那么,谈判当事人是采取什么思维模式来协调各自的利益呢?求同存异和实现互利共赢是一般商务谈判所共同遵循的基本前提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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