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Futures Exchanges)是具体买卖期货合同的场所。它是在早期商品交易所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早期商品交易所是进行特定商品买卖的场所,交易的内容为现货(Spot)、 路货(To-arrive Contract)或远期交货合同(Forward Contract), 涉及的主要是实际货物的买卖,因此,这种有组织的交易所被称为“商品交易所”。而当今,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交易的内容已不限于具体的商品,交易所的规章制度与早期的商品交易所也大不一样,有些期货合同已经脱离了实物形态,新出现的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已经放弃“商品交易所”的名称,历史悠久的交易所只不过是沿袭旧的名称。因此,我们将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一律统称为期货交易所,把包括期货交易所在内,涉及期货交易及其运行的组织机构,称为期货市场。

期货交易所本身不参加期货交易,运营资金主要靠创立之初的投资、会员费和收取的手续费。交易所的职能是:

(1)提供交易场地; (2) 制定标准交易规则; (3) 负责监督和执行交易规则;(4)制定标准的期货合同; (5)设立仲裁机构,解决交易争议; (6) 负责收集和向公众传播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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