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自由贸易协定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正式签署,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

2015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书。

中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书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中澳自贸区简介

中澳自贸区,是中国和澳大利亚共同建立的自由贸易区。2014年11月17日,由中澳各国领导人共同宣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贸协定谈判”。2015年,中国和澳大利亚将签署《中澳自贸区协定》,未来五年,澳大利亚给予中国的部分货物进口零关税,两国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澳大利亚乳制品、牛肉、海鲜、羊毛等制品和煤、铜、镍等矿产将以低价格大举销售到中国,同时,中国的机电产品、工业制成品等也以零关税销售到澳大利亚。

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2005年4月启动,历时十年。经过双方共同努力,中澳各国领导人共同确认并宣布实质性结束谈判。此次协定正式签署,为两国分别履行各自国内批准程序、使协定尽快生效奠定了基础。

中澳自贸协定在内容上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十几个领域,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是我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

在货物领域,双方各有占出口贸易额85.4%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减税过渡期后,澳大利亚最终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达到100%;中国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分别达到96.8%和97%。这大大超过一般自贸协定中90%的降税水平。

在服务领域,澳方承诺自协定生效时对中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成为世界上首个对我国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中方则以正面清单方式向澳方开放服务部门。此外,澳方还在假日工作机制等方面对中方作出专门安排。

在投资领域,双方自协定生效时起将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澳方同时将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降低审查门槛,并作出便利化安排。

除此之外,协定还在包括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等“21世纪经贸议题”在内的十几个领域,就推进双方交流合作作了规定。

澳大利亚是经济总量较大的主要发达经济体,是全球农产品和能矿产品主要出口国,有着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及治理模式。中澳自贸协定签署,是我国在加快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进程中迈出的重要而坚实的一步,对我国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中澳自贸协定也是继韩国之后,我国与亚太地区又一个重要经济体签署的自贸协定。这对于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和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进程以及加快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美澳等国在会议上相继向中国发难,老调重弹再次指责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甚至诬称中国对“议定贸易规则的破坏,是对所有WTO成员依赖的多边贸易体系的破坏”。对此,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中方对于中澳关系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中澳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希望澳方多做有利于中澳互信与合作的事,为双边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