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因此汇款人还必须根据我国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在汇出汇款时将有关单据交银行审核。

(1)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费用的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权的登记副本》《专利广告证明》、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税务凭证。

(2)不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转让费用的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税务凭证。

(3)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转让费用的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权的登记副本或《专利广告证明》、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税务凭证。

(4)取得境外授权,以图书形式翻译或重印境外作品(包括配合图书出版的音像制品)的费用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盖有版权主管部门“著作权合同登记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合同登记的批复、音像制品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件、税务凭证。

(5)音像制品著作权许可的费用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盖有版权主管部门“著作权合同登记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合同登记的批复、音像制品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件、税务凭证。

(6)电子出版物著作权许可的费用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盖有版权主管部门“著作权合同登记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合同登记的批复、音像制品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件、税务凭证。

(7)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盖有版权主管部门“著作权合同登记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合同登记的批复、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税务凭证。

(8)专有技术的许可和转让的费用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税务凭证。

(9)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的费用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税务凭证。

(10)货主购买国际海运运费汇出:提交进口或出口合同、国际运输业专用发票(购付汇联)。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