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循环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revolving L/C)是指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利用规定的金额后,能够重新恢复信用证原金额并再度使用,周而复始,直至达到该证规定次数或累计总金额用完为止的信用证。循环信用证一般适用于货物比较大宗单一,可定期分批均衡供应、分批支款的长期合同。对进口人来说,可节省逐笔开证的手续和费用,减少押金,有利于资金周转;对出口人来说,可减少逐批催证和审证的手续,又可获得收回全部货款的保障。

2.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 reciprocal L/C)是易货交易或来料来件加工装配业务中较多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由于双方顾虑对方只使用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于是采用相互开立信用证的办法,把进口和出口连接起来。其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分别是第二张回头信用证的开证人和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开证行也就是回头证通知行;第二张信用证通知行,一般也是回头证开证行。两证金额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等。两证可以同时生效,也可以先后生效。

3.预支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 anticipatory L/C)是指允许受益人在货物装运交单前预支货款的信用证,有全部预支和部分预支两种。部分预支信用证上可预支的部分,多为包括在信用证总额之内的买方付给卖方的定金。为引人注目,这种预支货款的条款在以往曾常用红字打出,因此俗称“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L/C)。目前,我国在补偿贸易中有时采用这种信用证。

4.当地信用证

当地信用证(local L/C)或称本地信用证,是指开证人、开证行与受益人都在同一国家的信用证。在多数情况下,被作为转开信用证之用。例如,出口人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之后,出于保守商业秘密的需要,防止本国供应货物的厂商知悉国外进口人的名称、地址或出售价格,故不愿将原证转让给本国厂商,而要求本地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向本地厂商开立当地 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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