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些需要专业认定的申报,如进口价格、商品归类等在进口前申请海关进行专业认定,这是控制关务风险、提高通关效率的有效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主要涉及下列海关事务:

预先确定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或者原产资格;

③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估价方法;

④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海关事务。

前款所称“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包括特许权使用费、佣金、运保费、特殊关系,以及其他与审定完税价格有关的要素。

经营单位应当在货物拟进口或出口的3个月前向海关总署或者直属海关提交裁定的书面申请。除了正式的裁定外,为了便利通关,减少合规性风险,可以就一些需要技术判断的事项与海关进行沟通和预先认定,如:

①关联交易的转移定价模式和政策;

②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税;

③加工贸易国内料件和保税料件分开核算和管理的模式;

④电子账册的采用和切换,以及对原有手册的处理;

⑤一些特殊的通关模式,如租赁进出口、暂时进出口、维修物品进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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