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跨境电商的大家都知道,跨境电商出口模式有四种,下面来对这四种出口模式做个比较。

跨境电商出口

1、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

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可分为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库零售。

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是指货物通过一般贸易出口进入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取得出口退税的模式;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销售后,在特殊区域包装成小包裹,离境后送达海外买家。

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库零售是指货物通过一般贸易出口进入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在特殊区域完成货物管理、包装,然后批量出口到海外仓库,在海外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零售,然后从海外仓库包装货物送达海外买家的模式。

2、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流程。

企业首先要在综合保税区设立符合要求的场地,备案电子商务资质,与海关实现信息系统对接,在金关二期系统设立“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专用电子账簿可开展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业务。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流程如下:

商品进入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应当在金关二期系统中申报进口核查清单,区外企业应当填写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区内企业应当申报入区核查单和货物入区。

商品零售后,将离开综合保税区。海外买家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下单支付。相关企业将交易、收款、物流等信息传递给海关,在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系统中申报申报清单(监管代码1210)。海关比较相关信息,放行申报清单。企业打包包裹后(包裹上贴有海外买家快递单),在金关二期系统合并后,生成出口核查清单(监管代码1210),然后申报出口核查单。根据综合保税区是否包括出境口岸,企业选择直接出口或办理转关手续到出境口岸。

对于1210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库零售,还应在海关备案出口海外仓库业务模式,并提供海外仓库证明材料。建立金关二期系统的目的是“海外仓”其他要求和流程与特殊地区普通货物出口基本相同。

以上就是对跨境电商四种出口模式的比较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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