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快件,也称商业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国际快递形式承运进出境货物、物品。我国海关将进出境快件分为三类:文件类,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个人物品类,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个人物品;货物类,超过个人物品限值类快件。

进出境快件

商业快件清关流程规范,要求逐件清关,每个包裹的申报信息都要由报关行录入海关系统,提供收件人的身份证信息,所以相对严格。快件营运公司在特定时间内,根据货物属性向海关递交三类快件报关单,不同于邮关的个人申报,快件是由运营人代理货主完成清关手续,并缴纳关税,海关税票上的抬头是快件公司,当然快件公司会向货主收取。

根据《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各类快件报关单的单式及证件要求不尽相同,海外电商直发中国或转运物流,主要以B类个人物品类申报通关,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B类报关单、快件分运单、收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和其他单证。

B类快件的限量、限值、税收征管等事项,海关标准与邮政渠道类似,若购买价格是《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列明的完税价格的两倍及以上或 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真实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开箱查验时,无小票则按完税价计税。

小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必须是海关认同的,否则海关还会按完税价计税,无规定完税价格的海关会参考市场购买价值进行估价。事实上,据海关总署对国内5家最大的商业快件公司调查显示,其中95%以上的快件商品是按照进出口货物向海关进行报关,海关纳入货物统计范畴内,仅有不到5%的比例是按照个人自用物品向海关申报,大量快件是C类入境的。

案例1:客户申报内装2罐0.9千克的奶粉,总计 1.8千克,申报价格为 120元/千克,总价值为216元;系统执行完税价格为200元/千克,2罐x0.9千克x200元/千克=360元,对比用户申报价格,其在实际完税价格360元的1/2和2倍之间,则系统默认将总价值调为360元,此时将产生关税=360x15%=54元。

案例2:客户申报内装3罐09千克奶粉,总计27千克,申报价格为 95 元/千克,总价值为256.5元;系统执行完税价格为200元/千克,3罐x0.9千克x200元/千克=540元,申报货值低于完税价格1/2,则系统仍按 256.5元计算税金,此时产生关税=256x15%=38.4元,低于个人物品50元的免税额,可免征放行。但如果海关开箱查验,内无购买凭证或不能证伪,海关会要求退单或按完税价格申报,届时产生关税2.7x200x15%=81元,不予免征。

C类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要按进出境货物规定缴纳税款。有些清关难度大的货物,快件运营公司也搞不定,需要客户自己去找报关行自清关。如果货值超限,只能从快件转D类一般贸易普货清关,由货主提供相应的单据,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清关手续,海关出具的税票则是货主的抬头了。

虽然同属贸易监管,对于散货和跨境电商这类比较急需的包裹而言,快件比大宗贸易更能体现灵活高效的优势。DHL、FedEx等四大快递的第一优势就是快,当然价格也远高于邮政和华人转运,国际段运输起重、续重计价高,每个快件还有信息录入费、清关及配送等其他费用。即使通过一些代理,能够拿到一定的折扣价,但动辄上自元的运费还是海淘一族难以承受的,市场使用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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