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在海关批准范围内,储存、加工接受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过境、转运、通关货物,以及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的场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货物一般被称为保税货物,即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保税仓库 (1981年)、保税区 (1990 年)、出口监管仓库 (1992 年)、出口加工区 (2000 年)、保税物流中心(2004 年)、保税物流园区 (2005 年)、保税港区 (2005 年)、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3年) 等若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

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 (Bonded Warehouse) 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加工贸易) 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保税仓库与一般仓库最不同的特点是,保税仓库及所有的货物受海关的监督管理,非经海关批准的货物不得人库和出库,且保税仓库只能做进口,国内货物不能进入,所存储货物可以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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