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揽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与出口单位(发货人)就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意向后,可以向发货人提供所代理的有关航空公司的“国际货物托运书”。发货人发货时,首先需填写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作为货主委托代理承办航空货运出口货物的依据。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根据委托书要求办理出口手续,并据以结算费用。“国际货物托运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
②委托运输:托运书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一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的各项内容,并应印有授权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
③审核单证:单证应包括发票、装箱单、托运书、报关单、许可证、商检证等。
④预配舱:由代理人汇总所接受的委托和客户的预报,并输入电脑,计算出各航线的件数、重量、体积,按照客户的要求和货物重、泡情况,根据各航空公司不同机型对不同板箱的重量和高度要求,制定预配舱方案,并对每票货配上运单号。
⑤预订舱:代理人根据所制定的预配舱方案,按航班、日期打印出总运单号、件数、重量、体积,向航空公司预订舱。这一环节之所以称为预订舱,是因为此时货物可能还没有人仓库,预报和实际的件数、重量、体积等都会有差别,这些留待配舱时再做调整。
⑥接受单证:接受托运人或其代理人送交的已经审核确认的托运书及报关单证和收货凭证。将电脑中的收货记录与收货凭证核对。制作操作交接单,填上所收到的各种报关单证份数,给每份交接单配一份总运单或分运单。将制作好的交接单、配好的总运单或分运单以及报关单证移交制单。如此时货未到或未全到,可以按照托运书上的数据填入交接单并注明,货物到齐后再进行修改。
⑦填制航空货运单:包括总运单和分运单。航空货运单是发货人收结汇的主要有效凭证,因此运单的填写必须详细、准确,严格符合单货一致、单单一致的要求。填制航空货运单的主要依据是发货人提供的国际货物托运书。货运单一般用英文填写,目的地为香港地区的货物运单可以用中文填写,但货物的品名一定要用英文填写。
⑧接收货物:检查货物的外包装是否符合运输的要求。
⑨标记和标签。
⑩配舱:配舱时,需运出的货物都已入库。这时需要核对货物的实际件数、重量、体积与托运书上预报数量的差别。
⑪订舱:就是将所接收空运货物向航空公司正式提出申请并订妥舱位。货物订舱需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和货物标识的特点而定。一般来说,大宗货物、紧急货物、鲜活易腐货物、危险品、贵重物品等,必须预订舱位。非紧急的零散货物可以不预订舱位。
⑫出口报关:是指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发运前,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过程。
⑬出舱单:配舱方案制定后就可着手编制出舱单。出舱单上应载明日期、承运航班的日期、装裁板箱形式及数量、货物进舱顺序编号、总运单号、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三字代码和备注。出舱单交给出口仓库,用于确定出库计划、出库时点数并向装板箱交接。
⑭提板箱与装货:根据订舱计划向航空公司申领板、箱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提板、箱时取相应的塑料薄膜和网。对所使用的板、箱要登记、消号。货物装箱装板:除特殊情况外,航空货运均是以“集装箱”“集装板”形式装运。
⑮签单:货运单在盖好海关放行章后还需到航空公司签单。主要是审核运价使用是否正确以及货物的性质是否适合空运,例如危险品等是否已办了相应的证明和手续。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规定,只有签单确认后才允许将单、货交给航空公司。
⑯交接发运:交接是向航空公司交单交货,由航空公司安排航空运输。交单就是将随机单据和应有承运人留存的单据交给航空公司。随机单据包括第二联航空运单正本、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品质鉴定书等。交货即把与单据相符的货物交给航空公司。交货之前必须粘贴或拴挂货物标签,清点和核对货物,填制货物交接清单。大宗货、集中托运货,以整板、整箱称重交接。零散小货按票称重,计件交接。航空公司审单验货后,在交接签单上验收,将货物存入出口仓库,单据交相关部门,以备配舱。
⑰航班跟踪:单、货交接给航空公司后,航空公司会出于种种原因未能按预定时间运出,所以货运代理公司从单、货交给航空公司后就需对航班、货物进行跟踪。
⑱信息服务:航空货运代理公司须在多个方面为客户做好信息服务,包括订舱信息、审单及报关信息、仓库收货信息、交运称重信息、一程及二程航班信息、集中托运信息、单证信息。
⑲费用结算:主要涉及同发货人、承运人和国外代理人三方面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