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运输单据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由承运人及代理人业务程序产生的各类货运单证,是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及向银行结算等的重要凭据,包括托运单、提单、舱单、运单和邮包收据等多种形式。

国际航空运单是由国际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运输合同、核收运费的凭据,进出口报关时提交海关作为运输凭据,协助承运人处理、分发、交付货物给收货人的联系细节。航空主运单(Master Airwaybill )是承运人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是由航空公司签发的,用来做货运交接,其中收发货人一般为始发地和目的地的国际货运代理。每一批空运货物都有对应的主单。House Airwaybill是由国际货运代理签发出具的分运单,是委托人的货物收据及提货凭证,不能作为向承运人提货依据,运单上一般为实际收发货人,配合主单使用,由目的地代理将分单和货物交给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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