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是买卖合同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条款,其目的是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划分,共同做好船货的衔接工作,装运通知在不同成交条件下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已备妥”通知

按照国际贸易的一般做法,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开始以前若干天(一般为30天或45天)向买方发出“货已备妥”通知,以便买方按时安排船只接货。

2.船舶到港受载日期通知

在按FOB条件成交时,买方收到卖方的货已备妥通知后,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船名、船级、船龄及其他船舶资料和船舶到港受载日期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安排货物出运和准备装船。

3.装船通知

在货物装船后(包括CFR、CIF条件),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将合同号、货物的品名、重量、件数、发票金额、船名及装船日期等项内容电告买方,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并做好接、卸货准备,同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