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的新挑战,国务院常务会议将进一步开展稳定的外贸工作,提出四个方面的措施,推动进出口稳定提高质量。

一、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贸易融资、信用保险等政策,实现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实施差别化政策,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移。

二、推动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开区、保税区等空置土地有效利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基地、贸易促进平台等建设。

三、要培育外贸新业态。增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尽快发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探索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新举措。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贸易促进平台建设。

四、增加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设备、零部件的进口,以满足国内需求。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进出口确定优化外汇管理措施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主要包括:

扩大贸易和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办理相关资金收付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申报方式,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方便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清单登记,并允许施工承包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试点取消外债逐笔登记,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便利部分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和贸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

重视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保持的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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