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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监管模式

跨境电商电子商务进口监管模式
2024/01/09
跨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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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关监管模式采用四位代码来表示,前二位数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数是海关统计代码。“96”代表“跨境”,“12”代表“保税”。

需要强调的是,监管方式是对“货物”的管理方式,“个人物品”是没有监管方式的,也不需要监管方式代码。

(一)9610直购进口模式

9610全称“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在 9610模式下,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暂存区),电商企业拆大包后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再由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都附有海关单据。

(二)1210 备货模式

1210 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俗称“备货模式”,操作起来比 9610 要简单得多,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须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

(三)1239 模式

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跨境电商新政实施后,国内保税进口分化成两种:一是新政前批复的保税进口试点城市;二是新政后开放保税进口业务的其他城市。海关在监管时为了将二者区分开来,对于免通关单的试点城市,继续使用1210代码;对于需要提供通关单的其他城市(非试点城市),采用新代码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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