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牌转译方法

1.音译法

音译法的使用较为普遍。译者通常采用与原文发音大致相近的汉字,尽可能表现商品的特性,同时利用中国文字的多义性,加深消费者对商品的印象和记忆。如“Coca-Cola”按音译法被翻译为“可口可乐”。

中文品牌

2.直译法

直译法指按照外语词语的实际含义进行翻译,能够较好地表达商品的含义。如果某些商品的品牌本身具有鲜明的含义,而且在中西方文化中都具有优雅美好的含义,那么就可以直译。如“Apple iPhone”按直译法被翻译为“苹果手机”。

3.混译法

有些品牌在单一运用音译或直译方法转换成中文时,效果并不佳。此时需结合品牌的具体情况采用音译和直译混合的方法,既尽可能接近其原本发音,又能准确反映其商品特性。如“Subway”为速食餐厅品牌,将其翻译为“赛百味”,既接近英文发音,又能使人对美食产生联想,如果按其本意将其翻译为“地铁”,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二)品牌转译原则

翻译品牌时,应尽可能地保留原本的意义和结构,再在其形式内容和风格上下功夫,同时充分考虑各国文化间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做到:

(1)译名响亮、朗朗上口;

(2)译名能够反映产品的属性或特点;

(3)译名符合目标市场心理(如将“Carrefour”译为“家乐福”);

(4)译名具有可延伸性,以利于商品借助品牌影响力快速进入市场,节约促销宣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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