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名字来自德语英语单词“accréditation”,它是一种做某件事的权利,来源于拉丁文“accreditivus”,含义是信赖。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即开证行)按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者)的规定和指示,对出口公司(即卖家)出示的、授权进口商批准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将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票据时,将会兑现和付款的书面凭据。

在进出口贸易活动时,买家害怕预付款后,卖家不按合同书规定送货;卖家也害怕在送货或递交航空运单据后买家不付款。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互相信赖,请双方都信赖的银行作为买卖方的保证人,委托收付款交单,以银行个人信用替代个人信用,银行的保证付款的资格证书就是信用证。按照要求,买家先将货款交给银行,由银行设立信用证,传达给卖家所在的银行,卖家按合同书和信用证要求来送货,银行代买家付款给卖家。

分类

信用证种类繁多,分类依据不一而同,但大体可分成:跟单员信用证跟光票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短期信用证和中长期信用证;可撤消信用证和不可撤消信用证等。还有出让信用证和不能出让信用证、循环系统信用证、两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借支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等。

主题和内容

1、对信用证自身的说明。其理类型、特性、有效期限及期满地址。

2、对货品的规定。依据合同开展叙述。

3、对运送的规定。

4、对票据的规定,即货品票据、运送票据、保单据以及它相关报关单证。

5、特别要求。

6、开证行对卖家及汇票持有者保证付款的义务说明。

新闻图

7、海外来证大部分注有以下文字:“除另有要求外,本证依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发行(《UCP600》)申请办理。”

8、银行间电汇赔偿条文(T/TReimbursement Clause)。

保证

1、对出口公司的保证

(1)保证出口公司凭借信用证要求相符合的票据获得借款。

(2)出口公司能够准时收汇。

(3)出口公司可持信用证根据打包贷款或押汇获得资产融合。

2、对进口商的保证

(1)可保证进口商获得意味着货品的票据。

(2)保证进口商可按时、按质、按量接到货品。

(3)进口商可持自身的资信评估及开证行对自身的信赖,少缴或免缴一部分保证金,进而获得资产融合。

3、对银行的保证

(1)银行可方便快捷地为已申请办理信用证的进口商提供服务。

(2)在信用证业务流程中,银行每提供一项服务项目均可获得相应费用,如开证费、通告费、议付钱、保兑费、改动费等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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