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适用“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及“直购进口”(监管方式代码 9610)进口政策的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而适用“网购保税进口A”(监管方式代码1239)进口政策的商品,则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2版)》尾注中的监管要求执行:依法需要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的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

因“1210”模式比“1239”模式更具有政策优势,且试点城市发展迅猛、电商巨头在全国布局成熟,故“1210”模式较为普遍。郑州、宁波、杭州、广州等发展较好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均采用“1210”模式。因此,“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及“直购进口”(监管方式代码9610)构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主要模式。

“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及“直购进口”(监管方式代码 9610)都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适用相同的税收政策、消费额度、清单管理,但在商品选择、物流时间及成本等方面则各有优势。商品选择方面,网购保税模式下,商品仅限于在库保税仓储商品;直购进口模式下企业直接从境外供应商或海外仓发货,可充分利用离岸货源优势,提供更多的商品选择,尤其是新上市商品,可以第一时间进行跨境销售。

物流时间方面,网购保税模式下境内消费者下单后,商品即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发货,相对于直购进口模式下从境外发货,节约了大量物流时间。物流成本方面,网购保税模式下其一线进境体现为批量运输,单位商品物流成本较低,而直购进口模式下则采用邮件、快件等单独包装运输,单位商品的物流成本相对较高。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