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清单”管理

国家相关部委根据跨境电商发展实际,结合消费者需求,清单商品涉及1476个税目商品,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正面清单”。同时,在清单尾注中注明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等监管要求。

零售进口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管理

“负面清单”管理

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未获得检验检疫准人的动植物及动植物源性品、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其他产品和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禁止进境的产品等。

备案管理

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137号《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规定,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经营者在商品首次上架销售前,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商品备案信息。原国家质检总局建设的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系统管理备案信息,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信息实施一地备案、全国共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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