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解读:这一条是最为核心的内容,包括限值和税率两块。
在限值方面,单次交易限值此前为1000元(港澳台为800元),现在提升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此前没有(合理自用即可),现在明确为20000元'。从企业的反馈来看,这两个限值都太低了,买几个箱包就达到年度限值。然而,国家开放跨境电商这个通道,主要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的基本消费需求(例如购买国外的奶粉)。对于奢侈的包包,那是非普通老百姓的必需品,不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考虑范围内。从这点来看,这个限值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在税率方面,分为限值内税率和限值外税率。限值内,关税为零,增值税、消费税按照法定纳税额的70%征收:限值外,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限值内税收额的具体计算如下,
(1)完税价格=单价+保险费+运费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应征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关税税率为0%)
(3)法定计征的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
(4)法定计的增值税=(价格+正常计征的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
(5)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应征消费税=法定计征的消费税x0.7
(6)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应征增值税=法定计征的增值税x0.7
(7)跨境电商整合税额=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应征消费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应征增值税
如果是一般贸易进口,计算公式则为:
(1)完税价格=CIF价
(2)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
(3)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
(4)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正常计征的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
(5)一般贸易合计税额=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从分析来看,这次税改对以下跨境电商企业的影响较为严重:
①母婴类。此前大部分商品都在免税额内,现在则需缴纳11.9%税率;
②低价彩妆类。此前100元以内的彩妆类目税额为零,现在为47%;
③奢侈品类。例如,1万元的机械手表,此前税率为30%,现在只能按照一般贸易征税,税率为65.26%。
对于其他一些商品,跨境电商税率则降低了。例如,以前洗护类税率为50%(免税额之外),现在为11.9%(限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