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早几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根据规定,从今年的1月1日起,所有国内非上市企业也必须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我国跨国电商上市企业,大部分都是在国内上市,也就是说,卖家需要从去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指导方针,而其他未上市的卖家,也将在今年开始执行新的收入准则。

有些卖家觉得自己的电商业务没有在国内确认,新的收入准则对自己没有影响,其实不然,如果你的电商业务确认在香港分公司,在做合并报表时,香港子公司也要按照国内新的收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对于跨境电商而言,实施新的收入准则对我们有何影响?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1、新旧准则的差异(部分)

(1)收入的确认

原来的旧准则: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新准则:一家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即顾客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过去的“主要风险与报酬的转移”在实践中有时很难判断。

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客户获得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确认收入,并明确了在确定控制权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这样就能更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

(2)尾程费用

对于跨界业务,新收入准则最大的改变恐怕是尾程运费。在此之前,我们认为尾程运费应计入销售费用,但新的收入准则规定:

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最终结转为主要业务成本。这就是说,运费的尾程也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新准则的适用情况:

  •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18年起就开始执行;

  • 其他境内企业自去年起已经开始执行;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今年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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