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货物条款》最早由英国伦敦保险业于1912年制订,并在1982年进行了修订,于1983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些条款将货物运输保险划分为六种不同类型。以下是各险种的责任范围和具体内容的介绍。

1. A险的承保范围

A险承保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所有除外责任条款列明的风险。主要除外责任包括四类:一般除外责任、因船舶或驳船不适航或不适货造成的责任、战争相关的责任除外,以及因罢工引起的除外责任。

2. B险的承保范围

B险涵盖火灾、爆炸、船舶触礁、搁浅、沉没、倾覆等事故,以及陆地运输工具的倾覆、火车出轨、与其他物体碰撞等。此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和雷击等导致的货物损失也在此险种的承保范围之内。

此外,B险还负责赔偿因共同海损牺牲、货物被抛弃,或者在装卸过程中货物落入海中造成的整件全损。

国际上通用的《协会货物条款》讲解

3. C险的承保范围

C险与B险的承保内容存在许多相似之处,承保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倾覆,以及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事故。同时,它还保障因地震、火山喷发等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损失,以及共同海损牺牲和抛弃货物造成的损失。唯一的区别是,C险仅限于重大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不对小型或非重大事故承担责任。

4. 协会战争险条款的承保范围

战争险承保因战争或类似战争行为(如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海盗行为)造成的损失,或因内乱和交战方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除此之外,还包括捕获、扣押、拘禁等行为引发的间接损失,以及因战争中遗留下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弃置的武器造成的损失。

5. 协会罢工险条款的承保范围

罢工险负责承保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及其他群众性抗议活动引发的直接损失。该险种也涵盖因这些行为导致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及救助费用。

6. 恶意损害险条款的承保范围

恶意损害险负责赔偿因恶意行为导致的货物损失,同时也包括根据其他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保险承保人因故意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失也在此范围内,除非与条款中的除外责任相冲突。

通过这些条款,不同类型的货物风险得到了更加细化的承保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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