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押汇(Import Bill Advance)就是银行在收到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时,应进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按基础结算方式划分,可分为进口托收押汇和信用证下进口押汇。按押汇币种分,可分为外币押汇和人民币押汇。

(一)进口信用证押汇

1.进口信用证押汇的概念

进口信用证押汇是指信用证项下单到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故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

2.进口信用证押汇业务特点

(1)专款专用,仅用于履行押汇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2)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其押汇期限与远期期限相加一般不得超过90天。

(3)进口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

(4)押汇百分比、押汇期限等由银行按实际情况决定。

(5)进口押汇须逐笔申请,逐笔使用。

3.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流程

单据到达开证行后,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并签订有关协议,开证行办理进口押汇并对外付款、开证申请人取得进口单据,押汇到期后开证申请人归还押汇款并支付押汇利息。

开证申请人办理进口押汇业务时,应向开证行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开证行印制的进口押汇申请书;

(2)与开证行签订信托收据,作为开证申请人将自己货物所有权转让给银行的确认书;

(3)签订经签章确认的进口押汇合同,合同须列明申请人名称、信用证编号、押汇金额、押汇期限、押汇利率、还款日期、还款责任及违约处理等。

进口押汇如何划分

(二)进口代收押汇

进口代收押汇,是代收行凭包括物权单据在内的进口代收单据为抵押向进口人提供的一种融资性垫款,由于风险较大,一般适用于以付款交单(D/P)为结算方式的进口代收业务。进口代收押汇的押汇比例、收取利息的方法、利息计算公式、还款的来源类似进口信用证押汇。

进口代收押汇的业务操作流程也较为简单。当进口方银行(代收行)收到出口地银行(托收行)寄送的单据后,代收行可根据进口人的申请,与进口人签订信托收据和进口押汇协议,先行对外垫付,同时将单据释放给进口人,由其提货进行加工、转卖,用货物的“回笼款”归还代收行的垫款。在实务中,若某进口人的进口代收业务较大,代收行通常根据其资信状况和抵押品的情况核定一个押汇额度,周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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