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位设计是为提高参展企业的形象,宣传企业产品,在指定区域范围内搭建成的能体现企业形象的建筑物形象设计方案。方案由专业的展览设计公司设计并搭建,企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交由内部相关职员进行设计。
设计人员必须明白,展览设计是展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展览工作的全部;展览设计本不是展出的目的,而只是达到展出目的的手段;展览艺术就是用具体手段表现抽象的展览意图,而后不能因艺术抹杀展出功能。
目的性原则
展位设计起始于展览目标的选择,落实于展览目标的实现体现于每一个设计的细节。遵循目的性原则,设计人员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1.参展企业和设计人员的关系
展位设计要求设计人员不是按自己的思路创造出一件艺术品.而是使用一定的技术,创造性反映、表现参展企业的意图、风格和形象,达到参展企业所希望的目的和效果。
2.艺术和展览的关系
不论使用何种设计技术、技巧,不论采用何种背景(包括展架、道具、装饰),主角是展台和展品,不能喧宾夺主。展览内容不能受制于表现手法,不能突出设计而忽略展台、展品。设计好坏不在于花钱多少,不在于是否符合艺术标准,而在于展台能否体现参展企业的形象和意图,能否吸引参观者的注意,展品能否反映出特征和优势。
3.展览和贸易的关系
展台能反映参展企业的形象,能吸引观众并留下印象,展品能体现出特征和优势,并能方便参观者观看,便是成功的设计。如果是宣传展览会,这样的设计便达到了目的。但是,如果是贸易展览会,则设计还未达到最终目的。在贸易展览会上,展览是开展贸易的手段。展台是参展企业开展贸易工作的环境,展台本身并不是目的;同理,展品是参展企业开展贸易的工具,展览产品本身也不是目的,所以要设计出一块谈判区域。
4.展览设计和展览其他工作的关系
设计人员必须明白,设计是为了给参展企业提供其达到展出目的的环境和条件,而且可能还需要协调与宣传人员、广告人员的工作。展览设计的成功在于帮助、支持展出获得整体而不是部分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