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口商品的种类和性质,按照进出口国家的有关规定,海关进行商品检验、卫生检验、动植物检验等。自2018年4月20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关检合一”政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因此从2018年4月20日开始,出口企业只需到海关就可以完成出口报检报关手续。
出口报关是指发货人或代理人在发运货物之前,向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口手续的过程。发货人自己或委托报关行或货代公司首先将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各项内容输入电脑,即电脑预录人;然后在电脑打印的报关单上加盖报关单位的报关专用章,并将报关单与发票、装箱单、航空货运单及根据贸易性质或货物种类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一起由持有报关员证的报关员递交给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审单无误后,海关人员即在总运单正本上加盖放行章,同时在出口报关单(手册核销或出口退税)上加盖海关验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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