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查验
为海发费是指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中报的内容是有起能的行政执法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行政执法行为,每火查业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改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查验。
在配合查验阶段,报关工作内容包括接收查验通知、确定查验时间和查验地点、配合海关查验等。海关发送的“海关查验通知单”。
2.海关放行
(1)查询放行信息。海关现场放行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货物,征收税费或接受担保以后,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决定,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报关单位通过网络查询获知海关放行之后,就可以到海关报关大厅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了。
报关单位接收海关放行的形式有以下两种:
一是海关在进口货物提货凭证(如提货单)或者出口货物装货凭证(如装货单)上签盖海关放行章,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进口提货凭证和出口装货凭证,凭以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运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二是在实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海关作出放行决定时,通过计算机将海关决定放行的信息发送给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海关监管货物保管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从计算机上自行打印海关通知放行的凭证,凭以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运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2) 装运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放行章戳记的出口提货凭证,凭以到货物出境地的港区、机场、车站、邮局等地的海关监管仓库办理将货物装运上运输工具运离关境的手续。
(3)申请签发海关证明。在进出口货物结关以后,报关单位视情况需要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有关的海关证明。报关单位应凭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原件,并填写申请表,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