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日新月异。作为新兴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和进口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仍在探索过程中。从最初的行邮税到目前的综合税征收方式,不仅规范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征管方式,而且省去了一些问题,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
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1、降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的法律水平
2、数字产品跨境在线交易无税收规定
3、通关申报制度实施难
4、正面清单阻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多元化
5、税制模式的差异
对策与建议
1、加快建立数字产品税收制度
由于网络交易的隐蔽性,要对跨境数字产品征税,需要制定有效的税收管理措施,提高税收电脑化水平。对于亚马逊这样的大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参考一些欧洲国家的做法。每个卖家都必须注册增值税并定期提交纳税申报表。不仅要限制卖方,还要核实买方的信息。为防止客户虚报身份进行避税,除取得客户本人申报外,还需考虑其他可能的方式核实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
2、建立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制模式
目前,大多数国家实行单一的进口税制,没有行邮税收政策。要实现税制的统一,就要针对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全面分析现状,协调现有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探索新的税收模式,寻找解决存在问题的新途径,弥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法律空白,做好立法准备,实现真正的税收公平。
3、加强邮政税收监管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EMS的直邮进口和零售模式仍征收银行邮件税。对银行邮件税的监管,海关在包裹进境时采用人工抽查管理。不同执法人员对同一入境物品的抽查结果可能不同,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因此,有必要对执行抽查任务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更加合理的监管标准,这样不仅可以避免海关执法人员对邮政税收征收标准认识上的偏差,但也会造成海关或纳税人的损失,防止他们以权谋私,获取不正当利益,逃避纳税人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