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的国际注册,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中注册。我们通常说的国际商标注册,即马德里商标的国际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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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在该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经营场所,或者在该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具有国籍国国籍。


2.申请条件: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必须已经在其适用国启动了某种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保护申请人指定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的缔约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注册国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的国家是"马德里议定书"的纯缔约方或"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双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注册国申请注册并被接受的商标,也可以是注册商标


3.处理办法: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种方式。

(一)委托国家批准的商标局办理;(二)申请人应当自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4.处理步骤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局提出申请,要求按照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领取国际登记证。


5.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商标图纸(必须清楚,图片格式:jpg/png)

商标类型和商品信息表

资质文件(图片格式:jpg/png):企业客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客户提供身份证(正负)

附加文件(下列文件之一):国内商标"商标登记证"副本和"国内商标接受通知"副本

申请人资料: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中英文地址及申请人的法定表格。


6.缴付费用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收到申请的日期,确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应当支付的费用,并向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发出"费用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自收到收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局缴纳有关费用。商标局收到全部费用后,方可向国际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逾期不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马德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可续展10年。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国际局将非正式通知商标注册人续展,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如果注册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续展,将再延长6个月;如果马德里商标在有效期内未申请续展,国际局将取消该商标的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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