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条例马上就要正式生效了。整理了卖家的一些常见问题及解答,希望能从中得到解答!
1、七月一日以后,卖家还要付进口增值税吗?
a FBA/海外仓(欧盟国内发货)
需要。对于进口到亚马逊FBA仓库/第三方海外仓的货物,支付进口增值税的义务不变。可以在申报环节退回进口增值税,具体请咨询税务顾问。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欧盟成员国还规定了进口增值税延期缴纳机制,具体细节请与税务顾问或物流承运商联系。
b MFN(欧盟以外的运输)
被代扣代缴MFN订单(货件价值小于150欧元)不需要,建议使用DDP(完税交货)。
为使欧盟海关机构正确地确定MFN订单(货物价值小于等于150欧元)已由亚马逊代扣代缴,IOSS号码必须出现在海关申报单中。
如货物的价值不准确,或未提供1OSs号,则可能会导致买家须支付额外的欧盟税和关税,才能签收货物。
MFN订单未扣缴(货件价值超过150欧元)∶
DDP:买家直接签收包裹;
DDU∶买家在支付有关税款(例如∶进口增值税)后签收包裹。
2、根据目的国的税率,亚马逊需要扣缴,那么卖家应该向发货国/目国申报吗?(FBA/海外仓卖家)
推荐向税务顾问咨询。VAT申报的先决条件是在这个国家有VAT税号,7.1之后,由于新的远程销售阈值(E10,000)不适用于中国卖家,因此可能存在目标国没有VAT税号(如果目标国没有库存)的情况,因此建议与税务顾问沟通,根据实际情况讨论是按照发货国还是目标国申报。
如果是由亚马逊代扣代缴的订单,请在申报时填写不含VAT税的商品的净值,由于亚马逊代扣代缴,因此在申报时不必再缴纳VAT税。
注意:如果在欧盟国家没有存货,则不需要登记税号,也不需要申报,完全由中国自己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