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英国的增值税改革都是以电子商务为目标,旨在减少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税务欺诈,消除VAT税收漏洞。那么跨境平台将在哪些情况下进行扣缴?
一、售价≤150€的电商平台在境外自发货
向欧盟境外发往欧盟境内的货值≤€150的自发货物,将增值税在销售节点由平台代扣代缴,如果自发包裹的发票运单和包装上有平台的IOSS号,进口时不需要缴纳进口税,那么增值税将由平台代扣。
1、商品价格在€150以上的情况下,平台不会扣留,超过€150的产品,由卖家自行申报VAT;
2、代扣代缴针对的电商平台≤$150的自发货,独立站自发货暂时不会被代扣;
3、€150是指货物的价值,根据货物的申报价值判断,会扣掉已列明的运输成本,但如果未注明,则不作扣除;
4、不论卖家注册地点在哪里,只要货物是从国外发出的,且货值≤€150,电商平台都将进行扣缴;
如果一位买家下了多个订单,并且全部通过一个包裹运输,包裹的货物总价值超过€150时,卖家必须自行申报增值税。
二、FBA/海外仓模式的欧盟以外(中国)卖家:
1、欧盟境内的本土企业不通过电商平台代扣;
2、来自欧盟的海外仓货物,不论金额高低,均由平台代扣;
3、B2B销售订单平台不能扣缴,此类订单仍然需要卖方自行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4、海外仓独立站暂时不需要扣缴。
三、总结如下:
1、自装运的代扣代缴的价值阈值≤€150,超过此阈值的货物将不进行扣缴,仍按原规定缴纳增值税;
2、非欧盟卖家从欧盟发货的海外仓货物将由平台代扣增值税,但如果终端买家是企业客户,该商品的销售增值税仍需卖家自行申报和缴纳;
3、欧盟本土企业,如货物从境外发出,货值≤€150,同样也会由平台代扣增值税;
4、独立站暂不属于代扣代缴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