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税改对使用境内或其他非欧盟国家作为发货国的自发货跨境卖家的影响?

按照欧洲税务法规,如果贵公司通过电商平台直接向客户销售货物,则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必须注册VAT:

1)使用欧盟国家当地仓库(包括经批准的欧盟国家的FBA仓库,第三方仓库,自建仓等);

2)欧盟国家每年向某国发货超过远程销售限额。

3)向欧盟国家港口或机场交付的货物托运,或增值税退税;

4)依法在欧盟国家设立公司(为当地公司履行纳税义务)。

1、入驻亚马逊,ebay、Cdiscount,等电子商务平台和利用自己运输的跨境卖家。

低于150欧元的自发货,只需使用IOSS声明。如使用亚马逊平台等电商平台代缴增值税,则无需自行注册IOSS,每单笔自用均可自动发货,平台都会将IOSS编码。

卖家只需给包裹相应的标签,就能顺利通关。关于远程门限,目前欧洲的远程门限是1W欧元,由于电商平台会代扣,在平台代缴的情况下,门限不适用。

2、自行建立独立站或其它渠道,以及利用自己运输的跨境卖家

这类卖家需要先自行注册IOSS,然后利用IOSS自行申报税务,具体注册步骤如下:

1、注册申请可向欧盟27国任何一个国家海关提交。

2、只接受欧盟企业或具有“中间商”资格的公司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中间商须承担VAT申报及按时缴纳义务。

登记所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护照、信息登记表、公司章程、进出口许可证。

注意:如果没能申请IOSS,那么卖家没有平台进行增值税代缴的也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出关:

1、选择拥有预缴VAT服务的物流公司。

当你选择预缴VAT服务时,物流公司将根据包裹目的国税征收VAT,同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在欧盟国家的VAT税率如下。

2、以直接通关方式通关。

本程序不需要IOSS号码,但需要您填写完整的收件人联系方式,由当地海关联系收件人,并由收件人支付VAT费用。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