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区的生产性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即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
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
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开发区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开发区财政留成部分的100%
第六年至第十年由开发区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开发区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50%
开发区财政在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以前补贴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开发区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30%以上
外商投资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
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两年由开发区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开发区实际留成部分( 12.5 % )的50%(6.25% )
第三年起由区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开发区实际留成部分( 12.5%)的30% ( 3.75% ),直至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
以上就是税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