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直在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不仅加强和改善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也在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密切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从而营造有利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多边贸易合作

 ECFA

ECFA即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的英文简称,我国台湾方面的繁体版本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是指在世贸协议允许的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

多哈回合谈判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又称多哈发展议程,是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中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议程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结束谈判,但至2005年底为止仍未能达成协议,最终于2006年7月22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的批准下正式中止。

多哈回合谈判虽是多边谈判,但真正谈判主角是美国、欧盟以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20国协调组”。

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MFN)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兔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TPP

TPP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的简称,也被称作“经济北约”,是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四国发起。

TPP谈判始于2010年3月,谈判由两大类内容构成:一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所有12个谈判参与国一起决定的领域;二是如某类商品进口关税减免等双边磋商领域。

TTIP

TTIP即《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Partnership ) 。2013年6月,美欧正式宣布启动TTIP的谈判。

PSA

PSA为《诸(多)边服务业协议》( Plurilateral Services Agreement )的英文简称,美国则称为ISA ( International Services Agreement) 。

PSA是由美国、欧盟、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等21个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覆盖服务贸易的所有领域和模式的、并在成员之间形成良好规则的全球第一个“服务游戏规则”。

PSA主要包括金融、快递、传播、电信、电子商务、运输、观光、物联网、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所有服务业领域。PSA谈判要求尽可能取消大西洋贸易领域工业品和农产品全部关税;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加强在公共采购、政策制定领域的合作;在竞争、贸易便利化、劳工、环境和知识产权领域制定最新规则等。

美欧日合谋PSA,就等于垄断了全球服务业近80%的业务总量,那么发展中国家今后崛起的关键产业——服务业游戏规则就掌握在美欧日手中,这也是全球第一个正统的“服务业”游戏规则,也是美国废止、取代WTO的具体行动。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多边经贸合作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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