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CIP术语的含义

CIP的英文全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表示即运费、保险费付至( 插人指定目的地)。其后应注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 2010。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按CIP条件成交时,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即完成其交货义务。除此之外,卖方还必须订立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另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二)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

采用CIP术语时,主要问题可概括如下:

1.风险转移问题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2.通关手续问题

(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及通过第三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1)卖方有义务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

(2)实方有义务为买方订立有关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

4.主要费用的划分

(1)卖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此外,卖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并支付有关的运费。另外,还要承担办理货运保险时须交纳的保险费。

(2)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进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5.适用的运输方式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三)使用CIP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理解风险和保险问题

按CIP术语成交的合同,卖方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货物从交货地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的投保仍属于代办性质。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卖方要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险别投保。但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规定应投保的险别,则由卖方按惯例投保最低的险别,保险金额一般是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并采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如果买方有要求并且能够提供卖方所需的信息时,卖方应获取并向买方提供额外的保险保障,由买方承担费用。

2.应合理确定价格

与FCA相比,CIP条件下卖方要承担较多的责任和费用。他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承担有关运费;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这些都反映在货价之中。所以,卖方对外报价时,要认真核算成本和价格。在核算时,应考虑运输距离、保险险别、各种运输方式和各类保险的收费情况,并要预计运价和保险费的变动趋势等方面问题。从买方来讲,也要对卖方的报价进行认真分析,做好比价工作,以免接受不合理的报价。

3.应了解CIP与FCA和CPT之间的关系

CIP与前面所讲的FCA和CPT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它们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以及适用的运输方式方面都是相同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方面。按照从FCA、CPT到CIP的顺序排列,卖方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是由小到大。与FCA相比,采用CPT术语成交时,卖方增加了办理运输的责任和费用。而采用CIP时,卖方又增加了办理保险的责任和费用,所以,卖方提交的单据中增加了保险单据。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选择。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